董监高受过刑罚?负有债务?前创业公司黑名单?——个人及企业异常状态对其个人及任职企业的影响
董监高历史上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是否会影响其在公司任职?董监高负有大额到期负债未清偿对公司是否会造成影响?如果董监高此前有创业公司在“黑名单”上对其目前任职公司会有影响吗?

股权代持情况下股东知情权纠纷裁判规则探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