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盈理举办“创业企业家个人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主题分享会



近日,盈理圆满举办“创业企业家个人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主题分享会。本次分享会由盈理资深顾问、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研究院院长王乐律师担任主讲人,所内律师积极参加学习。


现代公司制度将创业者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隔离开来,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进而实现企业经营风险与创业者个人财务风险的隔离。但这种法律制度上的隔离并不绝对,在有些情况下会被“击穿”,将企业经营中的风险传导给创业者个人,或者反向,将创业者个人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传导给企业。



分享会上,王乐律师以自身实践经验出发,以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对人格混同带来的风险、滥用股东和管理层权利带来的风险、与出资义务相关的风险以及股东婚姻变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四个方面进行分享。


人格混同带来风险的情形:

  • 股东随意使用和处置公司财产或者资金。

  • 股东和公司使用同一个账户或者账簿。

  • 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

  • 公司的主要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或者由股东实际占有和使用。


滥用股东和管理层权利带来风险的情形:

  • 滥用表决权: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但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促使决议通过。

  • 滥用知情权: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

  • 操纵公司决策:公司章程规定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出售该资产。

  • 侵占公司资产:股东将公司的财产、资金挪用,导致公司运营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与出资义务相关风险:

  • 注册资本的法律意义: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限额,是对债权人的信用担保。

  • 确定注册资本需要考虑的因素:经营的需要与融资的需要。

  •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请求,向公司履行全面出资义务。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婚姻变化给企业带来风险的情形: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形成的股东财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


本次分享会气氛十分热烈,与会人员均表示收获颇丰。未来,盈理也将继续举办此类活动,为律师同仁搭设分享知识、交流经验的平台,帮助青年律师提高专业能力、快速成长。



盈理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团队成员具有扎实的婚姻家事法学理论基础,深谙国内司法实践又能衔接国际经验,有能力为中国企业家和高净值家族提供跨专业、跨法域的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服务,为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机构和家族办公室在法律方向专业赋能,助力其为客户提供高水平和全方位的服务。